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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作者: 上海市先进高温材料及其精密成形重点实验室   点击次数: 700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类型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2024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院系科研办申请开户,由院系科研办审核后建立账号。开设系统账户时,须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份,院系负有审核责任。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请务必重新生成2024版简历信息,勿直接调用2023版】


2.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分类评审。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


“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四、申请人注意事项


2024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各项改革举措已体现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申请人予以关注。


(一)限项优化政策


1.申请和承担总数的限制


除特殊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高级职称,总数限两项;中级职称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或作为负责人承担合计一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 (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批准的计入总数范围。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年以后批准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2.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经费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以及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项目类型。


3.联合基金项目


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叶企孙”科学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5.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但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不计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合计限1项。


正在承担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群体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但在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基础科学中心。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决定之后至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杰青延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中的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正在承担及资助期满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6.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


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1项。


7.原创探索计划项目


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


8.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统筹(联合限项)


以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人在提交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前,应确认相关人员符合上述要求。


重点研发计划(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


(二)预算编报要求


1.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2.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3.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三) 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


3.2024年基金委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只需要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根据学校基金项目审核工作的统一安排,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请各院系按通知中的要求,严格把关和执行。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科研院联系方式:


刘  斌   34206890、校内小号653122


徐  霏   34206890、校内小号65368


章俊梅   34206890、校内小号653116


相关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