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
| 发布日期:2021-12-16 作者: 上海市先进高温材料及其精密成形重点实验室 点击次数: 4242 |
|
凡准备报考我院全日制博士生的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https://yzb.sjtu.edu.cn/post/3340。 一、招生专业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英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TOEFL iBT≥9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 (3)IELTS学术类≥6.0分(不含IELTS Online);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5)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 注:2026年起,上海交通大学不再举行学校层面的英语统一考试。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6. 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 (1)毕业高校为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排名前200高校; (2)毕业学科为一流建设学科或在学科评估中位列A-及以上或世界排名前100,材料及相关专业; (3)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 注:报名导师同意且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进入初审阶段。 三、申请和复试流程 (一)个人申请 1.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博士生导师招生有名额限制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招收,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教师名单详见https://smse.sjtu.edu.cn/post/detail/4359; 2. 申请人于2025年秋季学期或2026年春季学期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http://yzb.sjtu.edu.cn/)申请,具体时间为: 第二批----2026年3月15日- 4月20日(只能选择秋季入学) (二)学院初审 1.在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后,学院“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遴选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流程。 2.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预计公布时间为,第二批:2026年4月下旬。 (三)材料寄送 报名阶段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正式复试前至少五天向材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寄(送)以下申请资料,申请材料提交明细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3)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4)硕士生课程正式成绩单;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6)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或专著等;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提前与报考导师商谈,制定研究计划); (10)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提供的推荐信,其中一名推荐人须为考生硕士导师。推荐信不需要考生携带纸质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材料寄送地址:详见文末联系方式。 (四)复试选拔 复试分两批进行,预计时间:第一批:2025年12月下旬;第二批:2026年5月上中旬。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总分300分=专业测试100分(笔试)+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 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以及导师(组)评价三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个人品性、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专业测试(针对申请考核制学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材料科学基础(40%)+ 各专业方向(八选一)(60%)(分别为金属、无机非、高分子、塑性、材料计算、凝聚态物理、化学、生物)。 五、录取原则 1.择优录取。学院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并依据其报考导师本年度所分配的招生名额,从高至低依次拟录取。 2. 导师若无博士招生名额,则不能录取。 3.综合考核总分在180分以下,不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或导师(组)评价成绩中有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监督 1.我院博士招生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我院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123)。 七、联系方式 谢老师,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创新大楼301,021-54747664,smseyzb@sjtu.edu.cn,邮编200240。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如遇与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为准。
|